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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判处死缓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被告人不上诉而附带民事原告人上诉审理时应适用何种程序的批复
作 者:【管理员】
来 源:【本站】
发布时间:【2008-12-19】
法研复[1990]7号
颁布日期:19900605 实施日期:19900605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被告人不上诉而附带民事原告人上诉,审理这种案件是适用死刑复核程序还是第二审程序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我们认为,根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和
第一百二十九条
的规定,该案刑事部分应适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复核程序,而该案的附带民事部分则适用第二审程序。根据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四条
和
第一百四十七条
的规定,该案的附带民事诉讼,可以由复核该案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合议庭一并审理,并应严格依法保护当事人的民事权益和民事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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