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团队

湖南大民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

0737-4216899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成功案例> 王某某涉聚众斗殴罪已过刑事追诉时效
王某某涉聚众斗殴罪已过刑事追诉时效 发布时间:2019-07-09 浏览量:1512 次

关于王某某涉嫌聚众斗殴犯罪

 

益阳市公安局资阳分局:

贵分局侦办的王某某涉嫌聚众斗殴一案,王某某的妻子吴某某已委托湖南大民律师事务所肖国平律师为辩护人。

肖国平律师接受委托后,会见了王某某。

王某某陈述:

其涉案行为发生在2008年,其后,再无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其在被公安机关抓获前,从未接到过公安机关的传唤,从未逃避侦查、审判。

如果王某某的陈述正确,则其在2008年的涉案行为,至2019年,可能已超过了追诉时效期限,不宜再刑事追诉。

为此,请求贵局变更王某某的强制措施,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并审查是否超过了法律上的追诉时效。

湖南大民律师事务所地址:

益阳大道金源大厦C1105

肖国平律师电话:0737-4216899   13317370899

 

                   辩护人:

                          201978


刑事辩护团队

湖南大民律师事务所

|
湖南大民律师事务所,益阳市著名的大型律师事务所,办公条件高端大气,多人被评为益阳十佳律师、益阳优秀律师。本所继续朝专业精湛、客户满意、益阳排名领先的湖南十强优秀律师事务所迈进! 地址:湖南省益阳市益阳大道西101号金源大厦C座1105 电话:0737-4216899 E-MAIL:460265169@qq.com
湖南大民律师事务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 经营许可证 湘ICP备11012238号-2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